河北区外院附中站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新建区 A、E 地块土壤修复工程监理
(一)项目名称:河北区外院附中站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新建区 A、E 地块土壤修复工程监理
外院附中站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新建区 A、E 地块紧邻地铁 6 号线外院附中站 B 出入口,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南侧地块(E 地块)土壤修复量为 89022 立方米,北侧地块(A地块)土壤修复量为 127394 立方米、地下水治理面积为 9457.48 平方米。工程监理服务内容为“四控、两管、一协调”,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及环保控制。环境监理依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备案文件、场地修复方案备案文件、环境监理合同等,对项目修复过程实施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监督并指导实施工程单位全面落实场地修复过程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并依据修复方案对实施工程单位在修复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工艺、修复量及施工措施等方面做全过程严格管控,对接第三方验收单位做好修复效果阶段性验收和最终验收。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营业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营业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三)配备总监理工程师 1 名、总监驻场代表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方面技术职称、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环保专业(提供专业方面技术职称证时为环保相关专业),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参与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一定要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 2 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联合体参与的,应满足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领取文件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领取,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1、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 0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联合体参与的,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公章);(4)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
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公司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联系方式(手机号)。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一)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截止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 14 时 00 分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供应商将纸质文件及电子版文件按要求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 36 号轨道交通集团大楼 1508
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天津金河城市更新产业运营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穆工,电话,受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才智道 36 号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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