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第3号)
2009年12月至2010年5月,审计署和地方审计机关派出4371人次组成1343个审计组,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开展了第三批跟踪审计,共审计和调查了总投资为2690.7亿元的9561个项目。其中,审计署对北川中学、都江堰市七一聚源中学、汶川七一映秀中学、唐家山堰塞湖后期整治工程等总投资为684.54亿元的107个重点项目(以下简称107个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把握总体、分头公告”的原则,现将107个项目的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审计根据结果得出,四川、甘肃、陕西3个受灾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要求,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慢慢地增加重建资金和项目管理,顺利完成了各项阶段性任务。
(一)灾后恢复重建阶段性成果显著。截至2010年4月底,灾区农村居民住房重建基本完成,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审计抽查的都江堰市七一聚源中学、水磨中学、都映高速公路等18个重点项目已经建成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灾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二)项目建设管理总体较好。审计的107个项目基本按规定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工程建设质量总体较好。其中,木鱼中学项目获得了四川省优质结构工程和四川省“天府杯”工程金奖,都江堰市七一聚源中学项目被评为“2009年度成都市优质结构工程”和“2009年度成都市优质工程”。
(三)资金管理比较规范。截至2010年4月底,中央财政已向3个受灾省拨付地方包干使用资金2498.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灾区重建和经济恢复发展。灾区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参建单位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不断规范资金管理流程,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一)7个项目未如期开工建设,14个项目未完成规划建设进度。如,按计划应于2009年12月初开工的四川省广元市广播电视局重建项目至今仍未开工,造成1.1亿元中央资金闲置;由于初步设计报告报批时间较晚等原因,计划应于2009年底前完成2.94亿元投资的四川省紫坪铺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至2010年4月底仅完成4191.59万元。
审计指出以上问题后,相关地方和部门加快了建设进度。其中:广元市广播电视局项目已完成前期事项;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正在根据批复的初步设计,加紧施工。
(二)11个项目未批先建或边设计边施工,12个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标有关法律法规。如,2009年5月正式开工的四川省映汶高速公路项目,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2010年4月才通过省交通厅评审,尚未获得批复;在成都至都江堰铁路新建项目一标段的210册施工图中,有50册是在完工后才提供的;2008年11月开工的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晚霞湖景区项目,其初步设计报告至2010年4月22日才获该市发展改革委批复,而由于施工图设计不到位,设计变更频繁,截至2010年3月底,该项目因设计变更增加投资569万元,占合同金额842万元的68%。陕西省宁强县玉带河堤防工程未严格按照工程类别和招标文件要求审查资质,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投标单位。
审计指出以上问题后,灾区有关部门要求相关建筑设计企业切实整改,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其中:映汶高速公路项目的施工图和预算已于5月获得批复;成都至都江堰铁路项目的建筑设计企业表示要加强项目运营监管;晚霞湖景区的建筑设计企业已制定措施,加强工程结算签证审批工作,强化投资控制;宁强县已制定措施,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和监督,并已对其他恢复重建项目进行清查,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
(三)4个项目勘察设计不到位,42个项目未按合同规定派驻监理和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或有关人员履行职责不到位。如,四川省省道105线安昌至北川段地质勘测深度不够,实际软弱地基为7046米,是地质勘探确定的304米的23倍;四川省茂县15所学校的19个实施工程单位按合同规定应派驻施工管理人员151人,实际到位137人,其中23人没有执业资格;四川省省道202线元坝至南江界项目压浆工程的砂浆抗击压力的强度试验应不少于90次,但监理单位实际仅进行了5次;宝成铁路德阳车站的站房工程屋面10根预应力梁使用的灌浆水泥及预应力孔道灌浆剂,未经监理见证取样、送检。
审计指出以上问题后,省道105线项目的建筑设计企业已结合实际地质条件,优化了施工设计,调整了实施工程的方案;茂县15所学校的实施工程单位已制定整改措施,充实和变更监理人员;广元市交通局已责令省道202线元坝至南江界项目监理纠正,按规定对监理单位做了处罚,并要求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加强后续运营管理维护工作;宝成铁路德阳车站的站房项目实施工程单位已在监理的见证下,对所使用的水泥进行了取样送检,复检结果满足了设计规范要求。
(四)8个项目未按设计施工,4个项目的检测报告不够真实准确。如,四川省青川县东河口堰塞湖汛前一期治理工程未按图纸施工,右坝坝顶的局部高程与设计高程相差约2米;四川省梓潼县石牛镇卫生院安装的全部75个弱电插座,不契合设计间距要求,造成弱电信号不稳定,无法正常使用;四川省三台县滨江1号路已建成的长约100米路面平整度误差约20毫米,远超出原有设计标准允许的1.8毫米误差,同时石料级配与设计的基本要求不符,石料间隙过大,路面压实度明显低于设计的基本要求;四川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负责建设的茂县4个项目材料试件检测报告中,有20份不真实。
审计指出以上问题后,青川县已要求东河口堰塞湖汛前一期治理工程的建筑设计企业,补办设计变更报告,经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对行洪进行论证,对行洪没影响;梓潼县石牛镇卫生院已责令实施工程单位按设计的基本要求进行整改,并通过了梓潼县质检站的检查验收;三台县政府已责成实施工程单位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施工;茂县政府已委托检验测试的机构对4个工程进行了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了整改措施,对涉及此事的监理和实施工程单位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已依法予以处理,同时对全县已建和在建项目开展拉网式质量安全大检查。
(五)5个项目工程管理不严格。如,四川省都映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工程单位为赶工期,紫坪铺隧道和龙溪隧道的路面不符合规范要求,加铺一层沥青混凝土路面后,新铺装路面运行仅6个月又出现了分离起层等问题;四川省雅安市公路管理局在国道108线雅安至菩萨岗段建设中,自行降低建设标准,造成部分路段未达到二级公路标准,其中E标段路肩墙存在空洞,部分墙体背面因砂浆质量不合格已有裂缝,部分路段盖板涵墙体混凝土存在蜂窝麻面和漏浆现象,经河桥桥墩的焊接施工不能够满足受力要求。
审计指出以上问题后,有关工程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国道108线雅安至菩萨岗段实施工程单位拆换了经河桥桥墩不合格钢筋,部分路段降低建设标准的问题正在整改中。
(六)2个项目的投资控制不够严格,3个项目支付的工程款和设计费不够规范。包括:四川省民航飞行学院和梓潼县人民医院项目投资超概算2207万元;陕西省略阳县观音乡卫生院业务综合楼项目的125万元工程款,直接汇入了实施工程单位项目经理的个人账户;在映汶高速公路和国道317线汶川至马尔康公路改建工程中,四川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签订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设计费和工程款2385.95万元。
审计指出以上问题后,民航飞行学院已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情况,正在协调解决;梓潼县人民医院正在报请该县主管部门调整项目概算;略阳县已责令建筑设计企业收回违规支付的工程款,并进行清查,防止此类问题再发生;兴蜀公路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与勘察设计单位补签了正式合同;都汶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正在与设计单位协商合同签订事宜,未签合同前不再支付设计费。
(七)2个项目建设用地征地不够规范,2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政策要求。其中:四川省德阳市绵远河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在还没完成建设用地征用手续的情况下,通过以租代征获取建设用地108亩;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政府批复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项目的详细规划面积,比省发展改革委批准的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多1.4平方公里,该项目的建筑设计企业四川成阿发展实业有限公司实际征地6591.87亩,比省政府批准的第一批次建设用地计划多2093.67亩;四川省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项目在环境评价报告尚未通过审批的情况下,占用景区林地建设,其中消防蓄水池、供水管网、燃气管道项目即将完工;甘肃省成县垃圾处理厂项目在建设中,自行取消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局在环评报告批复中要求建设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
审计指出以上问题后,德阳市绵远河污水处理厂项目正在完善征地手续;四川省发展改革委调整了成都阿坝工业集中发展区的用地规划,该项目多征的土地已由省国土资源厅在2010年单列下达计划,金堂县正在完善多征用地的审批手续;都江堰市政府正在督促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名胜区项目业主尽快补充完善有关手续,加快完成环境评价工作;甘肃省成县正就成县垃圾处理厂项目改变垃圾渗滤液解决方法问题,向甘肃省环境保护厅补报审批手续。
在这一阶段的跟踪审计中,审计署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万元。有关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
3个受灾省和北京等20个对口支援省市审计机关的跟踪审计结果,将由各省市审计机关分别向社会公告。